記者從(cong)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局獲悉,《新疆道路客運和客運站經營星級管理辦法(試行)》將於(yu) 近日開始實施。
據悉,星級分為(wei) 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3個(ge) 等級。凡在新疆境內(nei) 從(cong) 事三類以上(含三類)客運班線以及國際客運、旅遊客運的經營者,等級公用型客運站均可申請星級評比。同一星級有3年以上的考核期,考核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申報高一等級的星級。
星級客運經營者在經營期屆滿申請下一個(ge) 經營期的經營權招投標或許可審批時,將獲得加分或優(you) 先許可的獎勵,還可優(you) 先獲得班線客運的加班業(ye) 務或繁忙季節的旅遊客運業(ye) 務。
地(州、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轄區內(nei) 星級客運(站)經營者進行年度考核。對確認已不符合條件的經營者,自治區交通主管部門將收回星級或換發低一級的星級,將其記入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並在向社會(hui) 通報。
星級客運(站)經營者,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群體(ti) 性上訪事件造成較大社會(hui) 影響、嚴(yan) 重違反客運特許經營協議或嚴(yan) 重違法經營幹擾運輸市場秩序的,將被一票否決(jue) 、取消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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