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河北兩(liang) 地媒體(ti) 近日報道,由北京站東(dong) 開往河北廊坊的938路支5公交車,在北京與(yu) 廊坊的交界處已連續4天被圍堵,不準進入廊坊。堵車者為(wei) 廊坊東(dong) 方大學城校車及當地長途汽車的百餘(yu) 車輛經營者。他們(men) 認為(wei) ,途經東(dong) 方大學城的938路支5公交車跨省經營,特別在年初實行學生交通卡2折後,對廊坊同線路經營車輛形成不公平競爭(zheng) 。

學生們(men) 打車到3公裏外乘公交進京
不難看出,如果兩(liang) 地運營者全部以市場化手段經營,票價(jia) 的差距肯定不會(hui) 有10元與(yu) 3.6元這麽(me) 大,矛盾也不可能升級至此。表麵看起來是兩(liang) 地客運商之間的競爭(zheng) 矛盾,事實上卻是兩(liang) 地政府由於(yu) 推行不同政策引發的競爭(zheng) 。或許,北京市的“低價(jia) 公交”政策原本隻是“關(guan) 起門來成一統”,但是在一些跨省線路上,引起類似矛盾還是客觀存在的。

北京公交遭堵截
按說,即使地區間確實存在著因為(wei) 政策不同而導致的客觀競爭(zheng) ,但隻要沒有違反相關(guan) 法律和地區間此前的相關(guan) 約定,任何組織及個(ge) 人都無權圍堵競爭(zheng) 對手的運營車輛。因為(wei) 如此圍堵,肯定要無端傷(shang) 害第三者——廣大乘客的利益。退一步說,即使確有違法運營現象,也應該由執法部門出麵,在兼顧乘客利益的前提下糾正違法。所以,圍堵行為(wei) 是應該受到譴責甚至要被執法部門製止的。
當然,我們(men) 在譴責圍堵行為(wei) 的同時,也必須承認,兩(liang) 地政府應該負起溝通責任。就上述情況來看,北京、廊坊兩(liang) 地政策不同引發的客運業(ye) 競爭(zheng) ,並不是發生在第三地,而是發生在兩(liang) 市之間。這樣,競爭(zheng) 的效果就遠不是優(you) 勝劣汰那麽(me) 簡單了。這是因為(wei) ,兩(liang) 個(ge) 城市雖然隸屬關(guan) 係不同,卻是唇齒相依,有著很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融性。兩(liang) 地的客運業(ye) 務,因管理模式的不同而帶出了“不同層次競爭(zheng) ”,若不及時解決(jue) ,倒黴的隻能是往來於(yu) 兩(liang) 地的乘客,最終的受害對象,還是兩(liang) 地的綜合發展。類似的問題,在全國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有關(guan) 部門應跳出微觀層麵,以積極的態度,通過溝通來解決(jue) 問題。
而在具體(ti) 解決(jue) 方式上,筆者以為(wei) 可以從(cong) 兩(liang) 方麵著手:
其一,協調兩(liang) 地對運營車輛的管理模式。目前,北京對於(yu) 往返於(yu) 兩(liang) 地的運營車輛,是按公交管理,政府投入了很大補貼;而廊坊是按長途來管理,價(jia) 格實行市場化。矛盾的焦點找到了,雙方就可以在管理模式上進行一定的協調、折中。比如,北京一方可以實行“公交、長途分段計價(jia) ”,廊坊一方可以隻針對類似專(zhuan) 線,按照一種“準公交”思路,適當予以補貼。用這樣的方式,拉近兩(liang) 地運營者的票價(jia) 差距,緩解競爭(zheng) 中的起點差距過大問題。
其二,對於(yu) 圍堵正常運營的人,當地政府應該區分哪些是受到“不公平競爭(zheng) ”的正規運營單位,哪些原本就是應該打擊的黑車。對於(yu) 黑車的“叫苦喊冤”,政府不僅(jin) 不能同情,反而應該負起打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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