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市民袁先生是一名司機,想買(mai) 輛二手車給單位跑班車。前幾日北京的親(qin) 戚幫他聯係了一輛29座的中巴車,價(jia) 格僅(jin) 兩(liang) 萬(wan) 多元,於(yu) 是袁先生便將車買(mai) 下。但在車輛過戶時卻遇到麻煩:市車管所不予過戶。
解釋:我們(men) 采訪了市車管所有關(guan) 人士,他們(men) 對此作了詳細解釋。根據國家有關(guan) 規定,凡是9座以上(含9座)的客車,在新車掛牌時掛的是黃色牌照(俗稱大黃牌),而凡是大黃牌車輛在使用5年以上後,禁止車輛轉籍過戶。公安部出台這一規定,主要是為(wei) 了保證乘客的交通安全。
對策:9座以上客車5年後不準轉籍過戶,這是國家規定。袁先生沒有辦法,便與(yu) 北京的車輛賣主商量,兩(liang) 人私下交易後車輛不過戶,每年回北京去年審。但對方堅持要過戶,擔心不過戶將來發生事故後將負連帶責任,於(yu) 是袁先生隻好將車款要回,這筆交易就此失敗。但據青島有關(guan) 法律界人士介紹,賣車的車主與(yu) 袁先生簽訂一份協議,上麵規定袁先生的權利義(yi) 務後,一旦車輛出事,賣車的車主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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