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運管部門今日下發通知,要求全省汽車站嚴(yan) 格實施交通部最新出台的《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chan) 規範》,健全監管製度,及時安裝必備的檢測設備。
山西省運管局要求,一級和處於(yu) 礦區的二級車站必須配備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三品”檢查的準確性;各汽車客運站須設置專(zhuan) 門的場地,至少有一條能夠適應安全例檢工作的地溝或舉(ju) 升器,並配備必要的檢測儀(yi) 器和設備進行例檢。此外,汽車站對出站客車進行檢查時,必須重點檢查客車是否超載,駕駛員是否與(yu) 排班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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