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委日前下發了《北京市公共電、汽車車身廣告設置規範的通知》,並於(yu) 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通知》要求對該市現有的公交車車身廣告進行整改,禁止車身的全身廣告,規定了可張貼廣告的範圍,明確了經重點線路的車輛不允許張貼廣告。
其中,運營線路途經長安街從(cong) 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單路口以東(dong) (不含西單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門廣場地區的公共電、汽車不得設置車身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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