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線、喊客、索要高價(jia) ……有著諸多問題的小公汽將正式告別曆史舞台。
5月7日,《關(guan) 於(yu) 清理整頓客運市場秩序的通告》以“政府令”的方式下發。交通部門從(cong) 即日起至8月31日將對全市客運市場秩序進行清理整頓。
10年小公汽必須下線
《通告》明確規定,2008年5月31日前,在市內(nei) 運營、屬個(ge) 體(ti) 經營的小公共汽車,車輛運營期限滿10年的,退出客運市場,並按照《沈陽市交通局市內(nei) 個(ge) 體(ti) 經營小公共汽車退出客運市場實施方案》辦理退市手續。拒不下線的小公汽,交通部門將按非法營運處理。
據介紹,截至5月末,沈陽市內(nei) 的19條小公汽243台車輛,將有151台到達10年運營期限。其它83台小公汽也將按照下線的時間陸續退出客運市場。
對提前下線的小公汽,政府將出資給予相應的補償(chang) ;或在小公汽改造後,車主願意可重新參與(yu) 運營。
今後,小公汽線路都將采取公司化經營,按大公交的模式管理,更新的車輛將以中小型運力為(wei) 主。239路、240路、237路、231路等骨幹線路增加公交車輛配置,加密車隔,並采用大容量、大馬力的公交車輛,以滿足市民乘車的需求。
違法從(cong) 業(ye) 取消資格
《通告》明確規定,對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或者持無效道路運輸證從(cong) 事客運經營的車輛,予以暫扣,並依據《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處罰。對其提供服務的從(cong) 業(ye) 人員,取消其客運從(cong) 業(ye) 資格,兩(liang) 年內(nei) 不得在沈陽道路運輸市場從(cong) 事經營性駕駛。
違反規定從(cong) 重處罰
出租車:出租汽車故意繞行、索取高價(jia) 、不使用計價(jia) 器或利用計價(jia) 器作弊將罰款2000元;空車拒載、強行並客、中途甩客將罰款3000元;營運標誌不全、不按規定使用票據等行為(wei) 將罰款500元。
長途客運:對長途客運班車不按線路營運、擅自改變營運班次、擅自停運、指定站點外上下乘客等處以1000元罰款,不按規定保養(yang) 車輛等行為(wei) 也將予以處罰。
旅遊包車:對旅遊包車不按規定使用旅遊線路牌及包車預約書(shu) 、超越核定經營範圍、擅自設點組織散客運營等行為(wei) ,予以處罰。
公交車:對公共交通擅自停運、不按線路營運、不按指定站點停靠、壓車壓速、超速行駛、車容不整、標識不全、司乘人員不遵守服務規程、不按規定保養(yang) 車輛等行為(wei) ,不僅(jin) 予以處罰,並責令車輛所屬企業(ye) 限期整改。
歡迎市民監督舉(ju) 報
據介紹,違反本《通告》規定,違法當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nei) 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或不履行處罰決(jue) 定的,依法對查扣的車輛進行拍賣。對達到報廢年限的營運車輛,予以報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