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兩(liang) 所學校租公交接送學生,因公交車核載人數遠超過實際座位數,學校又未按規定備案改變車輛身份。導致“公交校車”打擠但難說超載。此事經本報報道後,引起多方關(guan) 注。昨日,為(wei) 確保安全,市交管局緊急發出“通知”:未經登記備案的“公交校車”一經發現一律叫停,同時在“校車”登記備案過程中,非專(zhuan) 用幼兒(er) 校車和非專(zhuan) 用小學生校車,必須確保1人1座。
緊急通知
“公交校車”必須1人1座
武侯區外國語學校及機投實驗學校租用公交車接送學生,家長反映“公交校車”打擠存在安全隱患。因這兩(liang) 所學校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目前已被交警叫停。然而,因為(wei) 公交車身份特殊,隻有30多個(ge) 座位的車,行車證上核載人數一般在70人左右。加之學校沒有及時向相關(guan) 部門備案登記為(wei) 非專(zhuan) 用校車,“公交校車”座位滿載學生打擠,卻無法認定其“超載”。“公交校車”到底怎麽(me) 才算超載?連日來,不少家長對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部分市民認為(wei) ,租用公交接送學生,特別是接送幼兒(er) 園及小學的學生,應該確保1人1座。
4月22日,為(wei) 確保全市“校車”安全有序運行,成都市交管局昨日傍晚緊急發出通知。通知要求,未經登記備案的“公交校車”一經發現一律叫停。市車管所及各區市縣交管部門,在審核“非專(zhuan) 用校車”過程中,必須確保1人1座。特別是對於(yu) 租用公交車當校車的新現象,相關(guan) 部門必須重新核定載人數。公交車行車證上的核定載人數,不能直接用作校車核定載人數,校車不能核定“站位”。
據市交管局有關(guan) 負責人稱,去年9月,由國家公安部及教育部共同發布的“關(guan) 於(yu) 實施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第2號修改單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長途客車和旅遊客車、專(zhuan) 用校車及車長不大於(yu) 6米的客車不允許核定站立人數,非專(zhuan) 用幼兒(er) 校車和非專(zhuan) 用小學生校車運送學生時也不允許核定站立人數。這意味著,幼兒(er) 園及小學租用公交車接送學生,必須重新核定載人數。新核定載人數應該是1人1座。
嚴(yan) 查校車
未登記備案一律叫停
為(wei) 確保校車運營安全,21日,城區各交警分局主動出擊,督促學校完善專(zhuan) 用校車及非專(zhuan) 用校車相關(guan) 手續。截至昨日,僅(jin) 在交警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登記備案的校車就有約150輛。這些校車,大部分是用來接送幼兒(er) 園及中小學生的。其中一些是部分學校租來接送學生的“非專(zhuan) 用校車”。
市交管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無論是學校自有的“專(zhuan) 用校車”或是租用的“非專(zhuan) 用校車”,都必須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轄區交管部門申報並登記備案。對於(yu) 已經備案的校車,交管部門建立了專(zhuan) 門的數據檔案,並進行嚴(yan) 格的安全監管。同時,對於(yu) 新近出現的“公交校車”現象,交管部門將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對於(yu) 未登記備案的,交警將一律 “叫停”。對於(yu) 登記備案的“公交校車”,交管部門將嚴(yan) 格按照1人1座的標準進行監管。
校車安全
嚴(yan) 格實行“一票否決(jue) ”製
據市教育局相關(guan) 負責人稱,為(wei) 加強“校車”安全監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交委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曾聯合發文,從(cong) 製度上規範各單位對校車安全的監管職責。
文件要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交通管理部門和學校要把校車安全管理作為(wei) 部門績效考核重要指標,嚴(yan) 格實行“一票否決(jue) ”製。對出現校車管理責任的部門,堅決(jue) 取消評優(you) 、評先進等資格,並依法追究相關(guan) 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