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hui) 須知


  1、2006中國(廣州)商用車展覽會(hui) 組委會(hui) 辦公室,負責於(yu) 2006年9月13-15日舉(ju) 行的2006中國(廣州)商用車展覽會(hui) 的組織、管理、協調工作。

  2、布展時間為(wei) 9月11-12日(9時到22時),屆時參展企業(ye) 提前一天到組委會(hui) 領取布展證、參展證。展覽時間為(wei) 9月13日至14日(9時到17時),9月15日(16時)。地點為(wei) 廣州花城會(hui) 展中心。撤展時間為(wei) 9月15日16時後。

  3、大會(hui) 免費提供標準展位:一桌兩(liang) 椅、兩(liang) 支日光燈、一個(ge) 插座(隻限於(yu) 用電負荷不超過500W的小電器,以作現場宣傳(chuan) 或演示,不得作為(wei) 展位照明燈具和裝飾之電源)。須另外新增加用電的單位,應提前向組委會(hui) 申請,並在到場之時支付費用後方可使用。

  4、參展單位如中途退展,要承擔經濟賠償(chang) 責任,經濟賠償(chang) 金額為(wei) 展位費的50%~100%,由組委會(hui) 辦公室按實際情況核定。

  5、展會(hui) 期間,參展單位必須布置妥當及安排參展人員當值,所有參展人員均須佩戴大會(hui) 統一印製的證章。參展人員應於(yu) 展場開放之前30分鍾到達並於(yu) 展場停止開放後10分鍾內(nei) 離開。參展商攜帶展品、展具等物品出展場須憑大會(hui) 放行條,參展單位須對工作人員及代表的行為(wei) 負責。

  6、組委會(hui) 辦公室確認的展位,參展單位不得擅自轉讓、分租或擺設其他單位的展品,否則組委會(hui) 辦公室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展費不予退回。

  7、參展單位的標準展位楣板文字由組委會(hui) 辦公室統一製作(以參展申請表所填的參展單位名稱為(wei) 準)。

  8、參展商必須合法經營;不得展出國家規定的違禁品;不得展銷假冒偽(wei) 劣商品;不得使用假冒商標。

  9、特裝展位的設計效果圖要在9月7日前交廣州瀚美展覽有限公司審批。特裝設計、搭建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因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而發生事故引起人身財物損失,則由特殊裝修的施工單位及參展單位負完全責任。

  10、參展商布展、撤展要遵守大會(hui) 有關(guan) 展館規則及組委會(hui) 辦公室的安排和指揮。參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結構,不得在展板上隨意張貼、釘釘、鑽洞、塗畫或變換顏色。不得在所租用區域裏亂(luan) 拉臨(lin) 時線。不得使用高熱燈,特別是碘鎢燈。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作業(ye) 。不得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帶入廣州花城會(hui) 展中心內(nei) 。明確安全責任,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特別提醒參展商要保管好自己的證件及物品,否則後果自負。禁止在會(hui) 議廳、展廳和公共區域內(nei) 吸煙,隻能在設有煙筒、煙缸處吸煙,違者作破壞公物處理,要負責經濟賠償(chang) 責任。要保持展場、展位的清潔衛生。

  11、經商用車展組委會(hui) 確認的參展單位,要服從(cong) 組委會(hui) 辦公室的統一指揮和管理、遵守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