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許多城市,公交和近郊班線客運的衝(chong) 突時有發生,管理體(ti) 製的不統一已成為(wei) 阻礙我國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實施的首要問題。11月2日至3日,在浙江省寧波市召開的全國中心城市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研討會(hui) 上,30多個(ge) 中心城市的代表及有關(guan) 專(zhuan) 家就如何推進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構建道路運輸監管長效機製等進行了積極的探討。其中,推進道路運輸管理體(ti) 製改革,建立統一開放、運行高效的管理體(ti) 製成為(wei) 關(guan) 注的焦點。
消除影響農(nong) 村客運發展的體(ti) 製障礙 目前,我國道路客運和城市公交的管理體(ti) 製還沒有完全統一。一直以來,城鄉(xiang) 客運采取的是部門分管的管理體(ti) 製,參與(yu) 管理的部門包括交通、建設、公安等,這種管理體(ti) 製有其形成的曆史原因,也曾起過積極作用。但各個(ge) 部門各自執行本係統的有關(guan) 政策和法規,使得客運大市場的整體(ti) 性、有序性和規範性受到影響,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不高。城鄉(xiang) 道路的不可分割性和城鄉(xiang) 交通的分割管理,使得客運布局矛盾不斷加大。城市公交線路難以隨城市擴大而延伸,農(nong) 村居民進出城往往需要進行班車和公交車之間的換乘,這已成為(wei) 我國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進程的“瓶頸”。現階段,部分城市已經在實踐中對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北京、上海、重慶、武漢、哈爾濱、深圳等城市在政府機構改革中理順管理體(ti) 製,將城鄉(xiang) 道路客運交由交通部門實行統一管理,加快了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發展步伐,有利於(yu) 強化行業(ye) 管理,同時形成了政令統一、事權統一、統一規劃、城鄉(xiang) 協調一致發展的新局麵。 各中心城市在推進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進程方麵雖然走在全國前列,但是依然存在著城鄉(xiang) 交通管理體(ti) 製和基礎設施規劃不統一、相互缺乏有效銜接,稅費政策不一致,執法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不僅(jin) 嚴(yan) 重製約了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發展,給百姓出行帶來極大不便,而且嚴(yan) 重製約了區域經濟發展。在這次研討會(hui) 上,一些中心城市的運管處長們(men) 就表示了這種擔憂。由於(yu) 管理體(ti) 製不統一,班線客運公交化改造難度很大,而且在客運安全監管上也容易出現漏洞,造成扯皮現象。他們(men) 呼籲,應加快道路客運和城市公交體(ti) 製的融合,由一個(ge) 部門對城鄉(xiang) 客運的發展進行統一規劃,實行城市公交與(yu) 道路客運統籌管理和協調銜接,有利於(yu) 建立暢通、安全、便捷的現代化城鄉(xiang) 客運體(ti) 係,這已成為(wei) 推進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的前提。 隨著體(ti) 製和市場的融合,加強道路客運和城市公交在城鄉(xiang) 道路客運市場上的政策法規的融合也勢在必行。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運輸條例》和由交通部頒布的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都隻是針對道路運輸的法規規章。而城市公共汽車主要沿用的是由建設部頒布的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目前仍然沒有一個(ge) 統一完善的法律法規體(ti) 係對道路客運和城市公交進行統一的管理,這也使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的實施沒有法規的保障從(cong) 而難以實現。代表們(men) 認為(wei) ,應該對城鄉(xiang) 道路客運實行統一的發展政策和經濟政策,采用統一的法律法規體(ti) 係,使農(nong) 村道路客運和城市公交在政策法規上趨同,從(cong) 而實現城鄉(xiang) 道路客運市場的經營主體(ti) 多元化和競爭(zheng) 環境公平化,從(cong) 市場機製上推進城鄉(xiang) 客運一體(ti) 化。交通部公路司有關(guan) 負責人認為(wei) ,農(nong) 村客運應該享受與(yu) 城市公交相同的稅費優(you) 惠政策。 深化運管機構體(ti) 製改革 目前,全國各地運管機構除少數省市列入行政編製外,大多數屬於(yu) 自收自支的事業(ye) 單位性質,人事、財政、業(ye) 務管理隸屬於(yu) 不同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上的不統一,造成運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在某些方麵存在著諸多弊端,缺乏生機和活力,如人員進入沒有統一的標準,一些單位機構臃腫,在職人員職務調整和崗位流動困難,職權交叉、責任不明等。隨著國家稅費改革的深入實施,運政機構改革已經勢在必行,其中人事製度改革作為(wei) 重點內(nei) 容,各級運管機構都在認真分析研究和探索實踐。與(yu) 會(hui) 代表建議,要深化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體(ti) 製改革,建立管人與(yu) 管事相統一的體(ti) 製,將各級運管機構納入行政編製,同時提升運管機構層次。要加強與(yu) 人事、編製、財政等部門的溝通與(yu) 協調,統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職能、級別、名稱,對運管機構和人員進行統一定編,運管費實行統收統支。要深化運政執法體(ti) 製建設,建立市場管理與(yu) 監督相分離的運政執法新體(ti) 製。 道路客運市場監管工作涉及體(ti) 製、法製、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在當前客運市場監管過程中,交通行政執法體(ti) 製不順,執法資源沒有得到有效整合,導致行業(ye) 間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給群眾(zhong) 造成交通執法隊伍混亂(luan) 、政出多門的不良印象,給市場監管工作造成一定難度。有代表認為(wei) ,要理順客運市場監管體(ti) 係,整合各級運政執法力量,進一步優(you) 化監管布局,統籌安排,區域聯動,更好地解決(jue) 重點、難點問題和各類突發事件,形成執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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