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立秋。丹東(dong) 市客運總站工會(hui) 副主席王雙喜在冒雨把一輛丟(diu) 失的自行車送到失主家後,掏出了總不離身的小冊(ce) 子。 小冊(ce) 子記錄的是王雙喜18年來義(yi) 務為(wei) 丟(diu) 失的自行車尋找到的失主名單,每月一次的整理意味著又有不少的自行車回到了主人的身邊。 18年來,素有“找車大王”之稱的他已經形成了一種固定的生活狀態———不停地為(wei) 丟(diu) 車的人義(yi) 務進行尋找,然後再親(qin) 自歸還。 對如今已經56歲的王雙喜來說,伴隨著18年沒有休息日的非常生活,還有一組用非凡毅力創造的非常數字值得他回味一生:18年,6000多個(ge) 日夜,找到並返還9141輛丟(diu) 失的自行車,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0多萬(wan) 元,謝絕失主的酬謝金30多萬(wan) 元,找到5000輛時入選吉尼斯“義(yi) 務尋車之最”。 18年精誠,王雙喜在找回人們(men) 丟(diu) 失的自行車的同時,也正在找回人們(men) 對社會(hui) 道德的希望和原本美好的心靈…… 緣起 至今,談起尋車的初衷,王雙喜還有著一絲(si) 後悔與(yu) 內(nei) 疚。 1989年12月的一天,王雙喜早晨上班,在家門口附近,發現一輛新飛鴿自行車車鎖被撬,前輪朝天地躺在路邊。當時王雙喜要趕著上班,也沒在意。第二天早晨上班,他再一次路過此地時,發現有五六個(ge) 人圍在自行車那兒(er) 議論著:這車昨天還是輛新車,今天就成了架子。王雙喜感到挺內(nei) 疚:若是我昨天發現時,把它放到一個(ge) 安全地方,或抽點時間查查它的來龍去脈,送還給失主,就不會(hui) 出現這種情況。這車價(jia) 值300多元,若是我的車,我能不管嗎? 於(yu) 是,他這一管就是18年。 不久後的一天中午,王雙喜在下班途中,又發現了一輛白山28型黑色自行車的車鎖也被撬動過,他把這輛車推到公安局屬下的車管所,從(cong) 牌照底卡上查出失主叫王哲,是木材公司一個(ge) 退休的老同誌。當王雙喜根據卡上所寫(xie) 住址找到了王哲,送自行車到他家時,王哲驚喜地撫摸著失而複得的自行車,感激地連聲說:“謝謝,謝謝!”這事兒(er) 讓王雙喜感到,人們(men) 多麽(me) 渴望丟(diu) 失的車子重新回到身邊,那是一個(ge) 意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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