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一日遊”的旅遊投訴數量上升,2月1日,北京市運管局、市旅遊局等單位聯合發文,要求車內(nei) 張貼運營價(jia) 格,並不得擅自前往安排之外的自費項目。
2月1日,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旅遊局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一日遊”包車客運及旅遊業(ye) 務的通知》,明確規定,在客運企業(ye) 和旅行社的協議中,必須包括服務標準、形成安排景區的準確名稱和遊覽時間、出發地點及時間、返回地點及時間。客車駕駛員、導遊承接“一日遊”之後,不得擅自招攬合同外旅客乘車、不得前往行程安排之外的自費項目,不得在市區景點周邊等地違法停車上下旅客。此外,為(wei) 保證服務價(jia) 格公開透明,包車內(nei) 必須張貼運營價(jia) 目表、並公示本企業(ye) 的投訴電話和監督部門電話。
通知要求各旅遊客運企業(ye) 、旅行社規範經營,為(wei) 迎接奧運召開作出貢獻,客運企業(ye) 違反通知的,由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依據相關(guan) 法規進行處罰,旅行社違反規定的,由市旅遊局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