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價(jia) 局2月7日公布三項公路客運企業(ye) 減負政策,降低本地公路運輸企業(ye) 的客運附加費和減免部分養(yang) 路費,非廣東(dong) 車輛在春節前15天參加春運,也可以減收車輛通行費。
佛山市物價(jia) 局公布,從(cong) 今年開始,降低公路客運附加費征收標準,從(cong) 原來的每人公裏3分錢降低為(wei) 2分錢。另外,免征2007年春運期間,參加春運的營運客車40天的養(yang) 路費,今年春節前15天減收非廣東(dong) 省籍營運客車的車輛通行費。
佛山市公路局收費管理科的負責人表示,上個(ge) 月已經根據廣東(dong) 省物價(jia) 局的通知,調整了公路客運附加費和參加春運的客運車輛養(yang) 路費的征收標準。根據相關(guan) 政策,已經參加了統繳養(yang) 路費優(you) 惠的客運車輛,可以繼續享受免征40天養(yang) 路費的政策,但是公路部門不會(hui) 退還已經繳交的養(yang) 路費,而是將日期順延抵消明年的40天養(yang) 路費。
佛山市交通局春運辦主任陳小冬表示,春運前15天內(nei) 減收非本省籍營運客車的車輛通行費,預計會(hui) 吸引更多外來客車支援佛山春運.
陳小冬還說,一直以來,乘客的車票價(jia) 格已經包含了公路客運附加費,現在降低公路客運附加費征收標準,乘客也將會(hui) 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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