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寧夏交警總隊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30日前全區大、中型客運車輛的運行安全狀況及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逐級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shu) ,在一年內(nei) 將要報廢的客運車輛,不得從(cong) 事長途客運。確保春運期間全區交通安全形勢平穩,不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寧夏回族自治區於(yu) 1月29日統一啟動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要對7座以上的客車做到逐車檢查、逐車登記。凡到期未進行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yang) 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客運車輛,堅決(jue) 禁止其上路行駛,對途經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的客運班線進行全麵清理,對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要督促運輸企業(ye) 調整或取消該客運班線。凡在2006年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負有責任或在本記分周期內(nei) 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從(cong) 事春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