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dong) 省萊州市交警大隊與(yu) 客運企業(ye) 共同建立的交通違法責任聯動追究機製,日前全麵啟動實施,給客運車駕駛人員戴上了雙層“緊箍咒”。
雙方約定,對客運車輛嚴(yan) 重交通違法行為(wei) ,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處罰外,還要定期將處罰情況書(shu) 麵抄告客運企業(ye) ,作為(wei) 客運企業(ye) 落實內(nei) 部管理製度,追究、處理違法駕駛人的依據;客運企業(ye) 在查處客運車輛違反企業(ye) 內(nei) 部安全管理製度時,交警相關(guan) 執勤科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nei) 予以協助。對營運客車駕駛人在記分周期內(nei) 滿12分、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有責任、有多次嚴(yan) 重交通違法行為(wei) 的,由客運企業(ye) 對責任人及時采取調離駕駛崗位、解聘、收回客運班線營運承包權、予以經濟處罰等內(nei) 部製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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