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鹽池縣的45輛客車同時開進了鹽池縣客運車站,停止了運營,直到11月5日,仍然有近30輛客車停運,它們(men) 占據了車站大院的多半,其它客車隻能在車站門前馬路上發車。據了解,停運的車輛全部為(wei) 鹽池縣宏達交通運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公司)的車輛。
車站運營管理企業(ye) ——寧夏利源交通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利源集團)董事長馬建忠說,這是宏達公司為(wei) 了脫離利源集團,發動的一起蓄謀已久、有組織的罷運事件;而宏達公司副經理馬啟明說,利源集團夥(huo) 同鹽池縣交通運輸管理所強行將宏達公司的客車扣留,致使他們(men) 的客車無法正常運營。
■停運事件
鹽池縣交通運輸管理所副所長張立環說,11月1日早上,運管所的工作人員在進行正常的客運車輛檢查時,突然之間冒出來四十多輛標示為(wei) “鹽池縣宏達交通運輸開發有限公司”字樣的客車來,其實這四十多輛客車過去分別屬於(yu) 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宏達分公司、寧夏利源集團通宇運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宇公司)和寧夏利源集團恒達交通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達公司),但就在一夜之間,四十多輛客車的戶名全部更改為(wei) 宏達公司。
根據國家交通部2005年8月1日頒布實施的《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及有關(guan) 客運政策規定:客運車輛的“行車證、營運證、線路牌”三個(ge) 證照的企業(ye) 名稱必須統一,並且擁有一定的道路運輸條件,才能經營跨縣市,跨省長途線路。
宏達公司的這些客車行車證上的企業(ye) 名稱是“鹽池縣宏達交通運輸有限公司”,而營運證和線路牌上卻是“寧夏利源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還有一部分是營運證和線路牌上是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的。“行車證、營運證、線路牌”三證不統一。
車證不符是不能上路運營。鹽池縣運管所所長關(guan) 生禮獲悉後,立即要求執法人員把宏達公司這些證件不統一車輛的營運證和線路牌扣了下來,並給部分車輛發了《道路運輸證件暫扣憑證》,並發布了“關(guan) 於(yu) 部分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的緊急通知”,要求這些車輛在一星期內(nei) 整改完畢。同時還辦理了有效期為(wei) 7天的運行代理證,但隻有8輛車接受代理證,其餘(yu) 車輛拒絕了。
■利源集團兼並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引發運營權之爭(zheng)
在2005年國家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之前,關(guan) 於(yu) 客運企業(ye) 實施經營資質評級時,具有三級資質企業(ye) 才能經營跨縣市、跨省長途線路。當時鹽池縣一共有兩(liang) 家三級資質的客運企業(ye) ,一家是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為(wei) 國有企業(ye) ,另外一家就是利源集團,是民營企業(ye) 。今年3月,根據國有企業(ye) 改製政策,利源集團兼並購買(mai) 了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原運輸公司的全部資產(chan) 和線路經營權統歸寧夏利源交通集團公司所有,除4輛車外,其餘(yu) 車輛戶口全部轉入寧夏利源交通運輸有限公司,但在隨後的時間裏,突然有十多輛客車的戶口轉到宏達公司。
原宏達公司當時為(wei) 一個(ge) 隻有四級運營資質的客運企業(ye) ,為(wei) 了符合國家運營政策規定,能夠經營跨縣市、跨省長途線路,原宏達公司便與(yu) 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簽訂協議,將自己公司裏幾輛專(zhuan) 營跨縣市、跨省長途客車掛靠在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原宏達公司名義(yi) 上成為(wei) 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的一個(ge) 子公司。而恒達公司與(yu) 通宇公司是利源集團下屬的兩(liang) 個(ge) 子公司。據宏達公司副經理馬啟明(原通宇公司法人)說,恒達公司與(yu) 通宇公司都是四級資質的客運企業(ye) ,2003年5月,恒達公司、通宇公司、寧夏利源交通開發有限公司與(yu) 鹽池縣運金交通運輸有限公司共同簽定了一份《協議書(shu) 》,協議約定由馬建忠個(ge) 人投資四家公司,並在四家公司的基礎上成立利源集團。據馬啟明說,這樣做隻是為(wei) 了為(wei) 了達到國家要求的可以經營跨縣市、跨省長途線路三級資質企業(ye) ,其實各子公司都是獨立的。今年利源集團將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並購後,利源集團要完全控製各子公司,宏達、通宇和恒達三家不願被利源集團完全控製,便聯合重組形成新的宏達公司,進行獨立運營。於(yu) 是出現了營運線路權之爭(zheng) 。
馬啟明認為(wei) ,道路的營運線路權是屬於(yu) 國家的,是公共資源,不應屬於(yu) 利源公司。隻要達到國家要求的相應要求,就可以進行運營。
利源集團總經理馬學鋒說,利源在兼並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時,自治區、吳忠市和鹽池縣級道路運輸單位已經把“原鹽池縣汽車運輸公司跨省、跨市客運班線經營權”許可證交給利源,並且經營期限不變,直到2009年。利源集團是鹽池縣唯一一家擁有營運線路權的單位。
■客運班車暫時恢複運營
事情發生後,自治區、吳忠市和鹽池縣三級道路運輸管理單位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協調會(hui) 解決(jue) 停運。
經過與(yu) 利源集團和宏達公司的法人代表多次溝通協調,鹽池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為(wei) 宏達公司開辦了有效期一個(ge) 星期的代理證,並下發了十天的整改通知書(shu) 。在整改期間內(nei) ,宏達公司的所有車輛可以正常運行。目前,宏達公司已經全部接受了以前不願要的代理證。11月4日下午,部分車輛已經開始出站營運,至11月5日上午,所有車輛恢複正常運營。
張立環認為(wei) 徹底解決(jue) 此爭(zheng) 端有兩(liang) 種方案:一種方案是宏達公司繼續加盟利源公司,重新對車輛的行車證進行整改,才可以運營。二是盡快辦理相關(guan) 手續和證件,向有關(guan) 部門申請道路經營許可。隻要一切證件符合規定,通過自治區相關(guan) 單位的經營資質評定,宏達也可以有自己的線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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