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ong) 上周五起,北京公交開始嚴(yan) 格“依法辦事”,所有車輛一律在公交專(zhuan) 用道內(nei) 順序行駛。然而,此舉(ju) 帶來的直接結果便是全市範圍出現公交車嚴(yan) 重擁堵的現象。這一問題的症結究竟在哪裏呢?依我的看法,關(guan) 鍵在於(yu) 有關(guan) 方麵對“公交專(zhuan) 用道”的理解出現了偏差。
新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道路劃設專(zhuan) 用車道的,在專(zhuan) 用車道內(nei) ,隻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zhuan) 用車道內(nei) 行駛。”但沒有要求規定車輛必須行駛在專(zhuan) 用車道內(nei) 。與(yu) 此相比,正在討論中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卻規定,“在劃設公交專(zhuan) 用車道的道路上,在限定的時間內(nei) ,公共電、汽車應當在公交專(zhuan) 用車道內(nei) 依次行駛。前方有障礙時,隻準借用相鄰的一條機動車道,超越障礙後應當立即駛回原車道。”這就為(wei) “專(zhuan) 用道”附上了限製。
然而,這種限製是否具有合理性呢?恐怕不盡然。
目前,很多劃有公交專(zhuan) 用道的道路單向都擁有三條以上車道,在此情況下,要求所有公交車輛隻得在一條車道行駛不僅(jin) 體(ti) 現不出任何“特權”的意味,反倒像是約束大家的“緊箍咒”。這樣一來,公交車通行能力所受負麵影響是不言而喻的。
相反,如果在不違背道路行車基本規則的情況下允許公交車合理使用其他車道,甚至在一些主幹道上劃設兩(liang) 條以上的公交專(zhuan) 用道,則會(hui) 使公交車的運行效率大為(wei) 提高,從(cong) 而吸引更多的人選擇公交車作為(wei) 出行手段。在保障“公交專(zhuan) 用道”專(zhuan) 用權的基礎上,有關(guan) 部門應當允許公交車合理使用其他車道,隻有這樣才能真正體(ti) 現出公交“優(you) 先”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