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汽車目錄管理將有一些變化

  據國家機械工業(ye) 局行業(ye) 管理司汽車行業(ye) 管理處主管編製新《目錄管理辦法》的有關(guan) 負責人稱,新的《目錄管理辦法》與(yu) 老的《目錄》相比將在六個(ge) 方麵發生變化:

  (1)在《全國汽車摩托車生產(chan) 企業(ye) 及產(chan) 品目錄管理辦法》中的《目錄》的申報,審批和發布中規定,已列入《目錄》的具有一定生產(chan) 規模、開發能力和檢測手段並有良好自律能力的大型汽車、摩托車製造企業(ye) ,其變型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條件可予以免查,其產(chan) 品鑒定試驗由企業(ye) 按國家有關(guan) 規定自行負責,但強製性標準檢驗項目仍由國家機械局授權的檢測機構負責。這表明,國家將給大型汽車、摩托車製造企業(ye) 更自由的空間,國家除了嚴(yan) 控轎車機敏感車型外,其餘(yu) 的都不加以管理。至於(yu) 什麽(me) 是大企業(ye) ,該負責人強調,不是看標簽,而是看駕馭市場能力。

  (2)對於(yu) 以乘人為(wei) 主、可高速行駛的各類改裝車,其產(chan) 品定型試驗規程將按照正規車的要求去做,也就是對這類改裝車提高了技術和法規的門檻,改裝車不能再輕鬆上路。眾(zhong) 所周知,目前的《目錄》中充斥了很多的類似轎車的改裝車,這些類似轎車的改裝車就是鑽了目前《日錄管理辦怯》中對改裝車要求較低的空子,使各款改裝車輕鬆上路。上路的同時也因為(wei) 質量(品質)不過關(guan) 而帶來了事故隱患。新《目錄》將該變這一現狀。《1999年汽車定型試驗的補充規定》中明確提出,從(cong) 1999年起,對客車類中車身為(wei) 長頭及半長頭的二廂車及部分雙排座等車型,將按《轎車定型試驗規程》和《汽車摩托車企業(ye) 基本生產(chan) 條件管理辦法》中的轎車企業(ye) 的條件進行考核。

  (3)《目錄》的管理將實行中央和地方兩(liang) 級管理。《目錄》審批將由地方相關(guan) 部門對企業(ye) 上報材料進行初審,國家機械工業(ye) 局對其進行終審。新產(chan) 品的鑒定工作將由國家機械工業(ye) 局負責基本型汽車(含摩托車)、新設計底盤的專(zhuan) 用車的新產(chan) 品鑒定工作;由各省相關(guan) 部門負責其它新產(chan) 品的鑒定工作。

  (4)檢驗機構要向中介機構轉變。檢驗機構將從(cong) 原來單純注重產(chan) 品的技術條件向汽車的安全、節能和環保方向轉化。作為(wei) 承擔質檢工作和鑒定試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在對待產(chan) 品的質量(品質)問題上要站在用戶的一邊,在設計安全、排放等方麵要站在政府和公眾(zhong) 的一邊。

  (5)新《目錄管理辦法》還製定了一些目前看來不重要的附件,為(wei) 的是給實施型式認證製度安排合理的接口,以便實現向型式認證製度的平穩過渡。

  (6)新《目錄管理辦法》中頭一次增加了罰則,如對生產(chan) 產(chan) 品與(yu) 《目錄》不符、轉讓《目錄》或出賣產(chan) 品合格證的企業(ye) ,取消其相應企業(ye) 的《目錄》。


 

返回主頁